• 国企的工程能否不招标,直接与子公司签合同?住建部答复了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情形,可以不招标。那么,对于国有企业的工程,国有企业自己的子公司也有相应资质,可否直接与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来看看住建部对这个问题的答复。以下为答复全文——01陕西网友提问:我公司属央企,有几千万装修项目,资金自筹,是否可以不进行招标,直接和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全资子公司也有相应资质。如果需要招标是否还要按照招标法

    2024-01-18 孟祥芮 2

  • “四库一平台”全面升级!省平台3月31日前对接全国平台!

    1月3日上午,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自此,由省级住建部门开始,企业、个人项目信息将被推送至全国平台。挂证、虚报材料等情况,将无处遁形!通知主要内容如下:01省级平台对接全国平台住建部已完成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进行了修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抓紧修订完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相关数据标准,做好平台改造

    2024-01-12 孟祥芮 1

  • 重磅!7项最新版IT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公布,评审指标有哪些?

    12月26日,财政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七项IT软硬件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台式机、笔记本电脑、一体机、工作站、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采购人采购这些产品应当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在采购需求中,可以对需求标准中的指标提出更高要求,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需求标准以外的指标,但不得超出实际需要。01《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共有189个指标分类,其中可以作为评审因素的

    2024-01-02 孟祥芮 0

  • 国家新规出台!2024年6月1日起,禁止在行业标准中规定资质资格!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增强反垄断监管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及时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推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建立健全反垄断“三书一函”即《提醒敦促函》《约谈通知书》《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营主体)/行政建议书(行政机关)》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醒

    2023-12-25 孟祥芮 0

  • 财政部明确!政府采购必须公布中标评审总得分,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近日,财政部发布提高政府采购透明率和采购效率的通知此次共有6项内容事关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采购资金支付等问题一、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应

    2023-12-20 孟祥芮 5

  • 非招标采购项目可以进行资格预审吗?

    问:非招标采购项目可以进行资格预审吗?答:可以。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进行资格预审,不仅限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财办库〔2020〕50号)资格预审公告格式规范的说明: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非招标方式采购过程中,如需要使用资格预审的,可参照上述格式发布公告。...问: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吗?答:在磋商过

    2023-12-12 孟祥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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