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改委:畅通政采、招标等领域政府失信投诉渠道

    8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畅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政府违约失信的投诉渠道。《通知》提出,要建立违约失信信息源头获取和认定机制。一方面,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依托多种渠道建立或完善违约失信投诉专栏,受理、归集本辖区涉及政府部门(含机

    2023-08-18 孟祥芮 3

  • 发改委明确:2023年底前,400万以上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

    8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提出延长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期限至2023年底。加快合同款支付进度、运用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2022年5月3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明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2023-08-18 孟祥芮 2

  • 政府采购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终止后可以顺延中标人吗?

    (五)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限制性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

    2023-08-08 孟祥芮 1

  • 财政部新一轮政府采购答复汇总

    财/政/部/回/复<<< 政府采购解答一二三 >>>1请问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项目建议书、可研、工程造价咨询、检测等服务项目,不管采用何种方式采购,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还是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解答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和监理等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除勘察、设计和监理外的服务,不属

    2023-08-08 孟祥芮 1

  • 《建筑法》要修订了!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面向公众征集《建筑法》修订建议。中国首部《建筑法》从1998年开始施行至今已经20多年,只在2011年和2019年对个别条款进行修改。随着中国经济转型的需求、新基建的到来、国际化的趋势,《建筑法》必然要作出改变。据了解,早在2020年《建筑法》修订工作已经列入工作计划,中国建筑业协会就曾向相关机构征求修订大纲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意见征集表如下:

    2023-08-08 孟祥芮 4

  • 国家发改委明确:2023年底前,400万以上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

    8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提出,延长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期限至2023年底。加快合同款支付进度、运用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2022年5月3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明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2023-08-08 孟祥芮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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