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一平台”全面升级!省平台3月31日前对接全国平台!
1月3日上午,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自此,由省级住建部门开始,企业、个人项目信息将被推送至全国平台。挂证、虚报材料等情况,将无处遁形!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省级平台对接全国平台 住建部已完成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进行了修订。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抓紧修订完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相关数据标准,做好平台改造升级工作,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与全国平台对接。 地方项目信息归于全国平台,项目信息全国共享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本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产生的工程项目信息,按规定逐级推送至全国平台。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系统的工程项目信息可共享至同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并逐级推送至全国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实行分级管理 A级数据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B级数据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C级数据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D级数据由建筑市场主体填报、未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强化资质申请业绩审核 办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审批事项所需企业业绩应由申请企业向项目在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确认申请,个人业绩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确认申请。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项目信息录入及审核规则,对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项目业绩录入工作实施审核、监督管理。 开发数据异常预警功能,建立查处制度 对企业或个人将虚假项目信息录入平台的,经查实后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管理档案,并推送至全国平台标注为虚假项目。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违法违规案件报告和查处制度,健全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数据监控机制,指导平台运维单位开发数据异常系统预警功能,发现数据异常变化情况,及时调查处理并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报告。